武汉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1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通过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学生。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 武汉大学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武汉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武汉大学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武汉大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武汉大学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武汉大学主页
延伸阅读
武汉大学2021普通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1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通过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学生。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 武汉大学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武汉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武汉大学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武汉大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武汉大学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aoff.whu.edu.cn)、武汉大学主页(www.whu.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武汉大学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武汉大学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考)、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还须参加武汉大学组织的测试或选拔。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武汉大学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按照当年国家及武汉大学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武汉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方式、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方式),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学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则予以录取,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录取。根据各省平行志愿模拟投档情况,武汉大学分省增加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原计划的5%,增量计划中因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造成计划无法完成时,增量计划收回。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武汉大学向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提供。
第十四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方式),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武汉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该批次该类型该省尚有空额的专业。
第十五条 录取时,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除不做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考生外,武汉大学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实行同分取齐,通过调整分专业计划方式满足同分考生专业志愿;进一步尊重考生专业意愿,确需调剂录取时适当征求考生意见,不服从调剂且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的予以退档。
在内蒙古自治区,武汉大学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外语语言文学类专业除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在提前批次招生,只录取明确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的一本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指有关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第十七条 武汉大学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武汉大学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第十九条 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限招应届生,在武汉大学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高考总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一本线。
第二十一条 民族班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武汉大学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武汉大学不予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按国家有关规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等入学前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武汉大学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武汉大学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新生入学后需要修改相关信息的,按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武汉大学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录取者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武汉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按照《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武汉大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站:aoff.whu.edu.cn,咨询电话:027-68754231,wdzsb@whu.edu.cn,武汉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68753835。
第七章 违规行为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武汉大学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武汉大学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武汉大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武汉大学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违反国家及武汉大学的相关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失职渎职、破坏招生秩序的武汉大学二级单位,武汉大学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理;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武汉大学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简章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2017年武汉大学招生多少人?
2017年武汉大学招生计划
2017年武汉大学有63个本科专业(专业大类)继续面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为7200人,其中理工类5635人,文史类1395人,艺术类136人。
武汉大学2021招生人数?
2021年高考已经落幕,备受关注的武汉大学,2021年招生计划也已经发布;普通本科招生规模7200人 ,与去年持平。普通一本招生超过80%,另外通过:自强计划200人、强基计划450人,还有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
2022年武大研究生招生人数?
武汉大学2022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69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400名左右(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40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20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名左右。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
武汉大学招生对选科的要求?
武汉大学在江苏省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
武汉大学每年的招生人数大概是多少?
去年武汉大学在湖南录取的人数,大约是370人。只要努力付出过,就会有收获。
武汉大学国学院招生条件?
1、武汉大学本届全日制本科新生。保送录取新生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性格朴实,有良好的竞争意识和乐观积极的心态。
3、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古典学问有强烈的兴趣。
4、学习勤奋,有良好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5、具备古典文本的基本阅读能力;外语成绩优良。
武汉大学2021年招生计划?
武汉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武汉大学2021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武汉大学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学校历年招生情况,武汉大学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1年4月8日至28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武汉大学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但可以最多报考武汉大学在生源省有强基计划的同科类(新高考改革省份指同选考科目要求)3个专业。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2021年6月10日至20日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6)确认是否参加武汉大学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对入围并确认参加武汉大学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却未参加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
(四)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
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按照不超过武汉大学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宁缺毋滥。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将以“高考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武汉大学考核测试,不占用招生计划5倍的名额。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以填报的第一专业为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五)学校考核测试
武汉大学考核测试分为体育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报名参加测试前公布。武汉大学考核测试将于2021年7月1日前完成。
1.体育测试项目为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两项,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详见附件),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凡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出具相关证明;因临时生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办理缓测手续,录取后在新生报到前先行参加测试并合格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手续。
2.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主要以“对专业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立志于为国家发展做重大贡献”为标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重点考查学生在所申报基础学科领域的志趣、天赋、潜质以及已经或可能展现出的能力等。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学生所申报学科的基本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满分100分。学校考核测试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武汉大学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武汉大学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武汉大学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