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司法局的职能是什么(司法局的职能是什么意思)

司法局的职能是什么?

职责: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7、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10、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3、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扩展资料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受党委与政府的领导。司法局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

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

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延伸阅读

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

司法局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四)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各行业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工作。

(五)参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起草和修订;负责本系统和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十二)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负责全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四)协助省监狱管理局管理西双版纳监狱。

(十五)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主要职能介绍如下:

1、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4、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5、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6、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7、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司法局是个什么样的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什么?

司法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级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下级、本级各部门和各行各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公证、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工作。

(四)指导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基层调委会、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承办党委 政府和上级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法局是干什么的?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7、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