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革最新待遇消息?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所以,消防改革战士退役后转成行政编制。
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及履行合同期间,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一)第一年工资3000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奖励工资、高危职业补助等),单位缴纳五险。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申报晋升相应工资等级。
(二)工作单位统一为执勤一线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团体)。
(三)同现役人员执行一样的作息时间;每月安排休假8天。自愿放弃休假的,给予每人天80元补助;
履行合同期间可享受7天结婚假期(符合晚婚条件的可再增加7天)、护理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探亲期间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仅限公共汽车、普通列车)。
(四)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与现役官兵一样(每人每天32元),实行统一就餐。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聘用时间满三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28周岁以下的团员),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愿意参加党组织并积极工作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市消防支队按计划组织发展,每年发展数量为支队总人数的5%。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应遵守《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和部队相关管理规定。
(七)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八)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延伸阅读
消防是哪一年改革的?
消防是2009年5月1日改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在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在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消防法,对原消防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改革和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消防队的应急救援职能;加强和完善了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加大了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消防改革的目的?
1、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由消防工作的属性所决定的。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在转变,家庭装修的档次越来越高,家用电器和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城市燃气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家庭的火灾因素随之增多。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而且还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做好消防工作,对于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为公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和生产秩序,保障人们安居乐业,都具有重要作用。
2、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消防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出现,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高层建筑的不断发展。石油化工产品不断增加,火灾因素将日益增多。
a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b提升公众减少火灾危害的知识。
c帮助公众掌握逃生处置知识。
d增强公民在防火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
消防科普宣传与教育对公众有共同的基本作用,但从社会角度看,对不同的群体又有不同的作用,而这种作用,又应该通过采用不同的方法才能充分实现。
1、对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进行消防科普宣传教育,不仅能减少当前的火灾发生率和火灾伤亡,从长远来看,还能从根本上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其意义深远。根据未成年人绝大多数在上学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的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应渗透到教学和课外科技活动中,要让他们多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站,有亲自体验的机会,激发他们对消防知识的兴趣,对他们进行的科普教育的内容,既要注重实用方法,又要注重一般的消防科技知识,并把它作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组成部分。
2、对农民。我国农村的火灾发生起数、火灾死亡人数和火灾损失均占全国总数的60%以上,有效的开展对农民的消防科普宣传教育,能对减少我国的火灾发生起数、火灾死亡人数和火灾损失产生直接的效果。对农民开展的消防科普教育,要以实用知识为主,即以生活中的用火、用电安全等知识为主,还要针对当地新出现的沼气池、兴办“五小”企业等带来的新的火灾危险性,传播相应的防火安全知识。对于进城务工农民的消防科普教育,农村、暂住地社区和用人单位都有责任进行,要不留盲点。
3、对城镇社区居民。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不断提高,加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从长远来看,我国人口数量中城镇超过农村只是一个早晚的问题,因此,对城镇社区居民进行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时,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开放的消防站,让居民亲身体验消防;要特别关注老人、幼儿、残障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火灾高危群体。
4、对企业员工。我国的大多数重特大火灾都发生在企业和公共场所,其中公共聚集场所更加突出。因此,对企业职工,特别是公共聚集场所的员工进行消防科普教育,有助于减少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减少人员的伤亡。对这些员工进行消防科普的内容,除了生产操作安全、电气防火安全、消防标志的识别等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密切相关的消防知识外,还应当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作为科普宣传与教育的重点。
5、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因此,他们的消防科学素质也应该高于其他人群。对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消防科学普及,除了传播普通消防知识外,还要注重传播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科普的作用和重要性,使他们能身体力行和带头积极支持消防科普工作。
消防改制是哪年哪月开始?
2018年3月。
2018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消防体制改革,消防改制后,消防正式归应急管理部,“消防兵”变成了“消防员”,消防职业化就此拉开帷幕!
消防改革最详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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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省、市、县级分别设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城市和乡镇根据需要按标准设立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总队以下单位保持原建制。根据需要,组建承担跨区域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机动力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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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建立专门的衔级职级序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分为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消防员3类进行管理;制定消防救援衔条例,实行衔级和职级合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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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建立规范顺畅的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机制。根据消防救援职业特点,实行专门的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办法,保持消防救援人员相对年轻和流动顺畅,并坚持在实战中培养指挥员,确保队伍活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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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建立严格的队伍管理办法。坚持把支部建在队站上,继续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和政治委员、政治机关制,坚持从严管理,严格规范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保持队伍严明的纪律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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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设置专门的“中国消防救援队”队旗、队徽、队训、队服,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表彰奖励制度,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以政治上的特殊关怀激励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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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建立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保障机制。按照消防救援工作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意见,调整完善财政保障机制;保持转制后消防救援人员现有待遇水平,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其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整合消防、安全生产等科研资源,研发消防救援新战法新技术新装备;组建专门的消防救援学院。
新一轮消防改革消防归谁管理?
消防总队改制后并不独立为一个独立部门,而是与公安、武警森林转制一起组建应急管理部。公安消防、武警森林转制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管理。
消防改革是走还是留?
选择留下。
从实际情况来看,消防机构改革后,各地消防力量都需要加强,如果出现大量退役消防人员,地方消防力量出现真空,也不利于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再加上各地兵源情况不一样,尤其是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来讲,兵源数量比不上基层,消防人员回原籍安置对各地消防力量平衡发展影响也比较大。
消防改革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对于消防部队的这次改革,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部分观点认为,消防员应该继续保持军人的身份,否则军人的使命感和荣耀感都没了,不再是“参军报国”,而变成了“上班工作”。
但是另一种观点认为,消防队伍的改革,是让消防救援工作走上了职业化道路,是非常正确的决定。因为消防员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工种,如果服役两年又退伍了,对于国家来说也是浪费了人才。